详情介绍
DZW普通防爆型电动执行机构
DZW防爆电动执行机构是一种驱动设备的电装,主要用来实现阀门的开启、关闭和调节,DZW防爆电动执行机构一般适用于闸阀、截止阀、节流阀、水闸阀等。DZW防爆电动执行机构简称为Z型电装,其具有功能全、性能可靠、控制系统先进、体积小、重量轻、使用维护方便等特点。可对阀门实行远控、集控和自动控制。广泛用于电力、冶金、石油、化工、造纸、污水处理等行业。
DZW防爆电动执行机构性能符合JB/T8528-1997《普通型阀门电动装置技术条件》的规定。隔爆型的性能符合GB3836.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3836.2-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及JB/T8529-1997《隔爆型阀门电动装置技术条件》的规定。
DZW普通防爆型电动执行机构
普通开关防爆型电动执行机构除具有普通户外型电动装置的一切特点外,zui主要具有防爆功能,从外观上看一般有EX防爆标记、壳体较普通户外型大厚重结实。
可对阀门实行远控、集控和自动控制。广泛用于电力、冶金、石油、化工、造纸、污水处理等行业。
我司电动执行机构生产基地扬州电力设备、环保化工、热电行业、石油化工、管道工程、水利工程、阀门、风门等行业均有使用。
工作环境和主要技术参数:
电源:常规,三相380V(50Hz)
特殊,三相660V、415V(50Hz 、60Hz);
单相220V、110V(50Hz 、60Hz)
工作环境:
环境温度:-20~+60℃ (特殊订货-40~+80℃)。
相对湿度:≤95%(25℃时)
防护类型:户外型用于无易燃、易爆和无腐蚀性介质的场所。隔爆型产品有dⅠ和d ⅡBT4两种,dⅠ适用于煤矿非采掘工作面;dⅡBT4用于工厂,适用于环境为ⅡA、ⅡB级T1~T4 组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详见GB3836.1)
防护等级:IP55 (特殊订货IP65、IP67)。
工作制:短时10分钟 (特殊订货3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