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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W30-18调节型电动执行器
产品特点:
1、DZW调节型电动执行器防尘、防雨、防轻腐蚀、其防护等级为IP55(特殊订货IP65、IP67)。
2、转矩控制机构动作可靠、调节方便、转矩重复精度高。
3、开向和关向可配装2至4只微动开关(特殊订货)。
4、采用阀门电动装置三相异步电机,起动转矩大、转动惯性小、使用寿命长等特点,F级绝缘。
5、工作制为短时10分钟(特殊订货30分钟)。
6、配有机械式(常规型)或液晶(常规型无)阀位指示器,可直观知道阀门的开度大小。
7、采用半自动手-电动切换机构,手动时需要切换手柄,电动时自动复位,结构简单、工作可靠、操作轻便。在断电情况下依然可以用手动功能来完成阀门的开启、关闭或调节。
8、有行程限位和过力矩限位等双重保护,保障了驱动装置和阀门的使用安全。
9、供电电源:常规为380V(±10%),50Hz(特殊订货三相660V、415V、单相220V、60Hz).
10、防爆标志:ExdIIBT4(常规型不防爆)。
11、环境相对湿度:≤95%(25℃时)。
12、环境温度:-20~+60℃(特殊订货-40~+100℃)。
DZW30-18调节型电动执行器
DZW防爆电动执行机构是一种驱动设备的电装,主要用来实现阀门的开启、关闭和调节,DZW防爆电动执行机构一般适用于闸阀、截止阀、节流阀、水闸阀等。DZW防爆电动执行机构简称为Z型电装,其具有功能全、性能可靠、控制系统先进、体积小、重量轻、使用维护方便等特点。可对阀门实行远控、集控和自动控制。广泛用于电力、冶金、石油、化工、造纸、污水处理等行业。
DZW防爆电动执行机构性能符合JB/T8528-1997《普通型阀门电动装置技术条件》的规定。隔爆型的性能符合GB3836.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3836.2-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及JB/T8529-1997《隔爆型阀门电动装置技术条件》的规定。